省煤炭工业厅:
你厅报送的《关于阳泉煤业集团翼城东沟煤业有限公司等6个煤矿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预审意见》(晋煤环发[2012]681号)收悉,6个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已经你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评审,且编制单位已按照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补充。
1、阳泉煤业集团翼城东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设计能力90万吨/年。项目年综合能耗4406.27吨标准煤(当量值)、8216.65吨标准煤(等价值)。原煤生产综合能耗4.90千克标准煤/吨原煤(当量值)、9.13千克标准煤/吨原煤(等价值),原煤生产电耗20.15千瓦时/吨原煤。
2、山西阳煤集团南岭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设计能力90万吨/年。项目年综合能耗6297.25吨标准煤(当量值)、10517.81吨标准煤(等价值)。原煤生产综合能耗7.0千克标准煤/吨原煤(当量值)、11.69千克标准煤/吨原煤(等价值),原煤生产电耗21.7千瓦时/吨原煤。
3、山西宁武张家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设计能力90万吨/年。项目年综合能耗6297.63吨标准煤(当量值)、9711.11吨标准煤(等价值)。原煤生产综合能耗7.0千克标准煤/吨原煤(当量值)、10.79千克标准煤/吨原煤(等价值),原煤生产电耗17.55千瓦时/吨原煤。
4、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南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设计能力120万吨/年。项目年综合能耗5972.47吨标准煤(当量值)、9717.74吨标准煤(等价值)。原煤生产综合能耗4.98千克标准煤/吨原煤(当量值)、8.1千克标准煤/吨原煤(等价值),原煤生产电耗14.44千瓦时/吨原煤。
5、山西宁武大运华盛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设计能力60万吨/年。项目年综合能耗3628.90吨标准煤(当量值)、5367.72吨标准煤(等价值)。原煤生产综合能耗6.05千克标准煤/吨原煤(当量值)、8.95千克标准煤/吨原煤(等价值),原煤生产电耗13.41千瓦时/吨原煤。
6、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庄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设计能力90万吨/年。项目年综合能耗5901.45吨标准煤(当量值)、8755.65吨标准煤(等价值)。原煤生产综合能耗6.56千克标准煤/吨原煤(当量值)、9.73千克标准煤/吨原煤(等价值),原煤生产电耗14.68千瓦时/吨原煤。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合理用能标准、节能设计规范的要求,经评估和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阳泉煤业集团翼城东沟煤业有限公司、山西阳煤集团南岭煤业有限公司、山西宁武张家沟煤业有限公司、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南沟煤业有限公司、山西宁武大运华盛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庄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等6个煤矿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
二、拟建项目应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
三、项目设计单位应依据本审查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在项目建设中予以贯彻落实。
四、项目用能工艺及能源品种的选择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五、本审查意见有效期三年,与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一并作为申请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批(核)准文件的依据。三年内取得项目批(核)准文件的,本审查意见的有效期顺延并与项目批(核)准文件的有效期一致;有效期届满后不再延续,并自行失效。
山西省经信委
2012年7月19日
抄送:省政府,太原市经信委,临汾市经信委,朔州市经信委,阳泉煤业集团翼城东沟煤业有限公司,山西阳煤集团南岭煤业有限公司,山西宁武张家沟煤业有限公司,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南沟煤业有限公司,山西宁武大运华盛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庄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太原正越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各有关金融机构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8_15919.xtj&pg=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