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你厅报送的《关于大同市焦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一矿90万吨/年机械化升级改造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预审意见》(晋煤环函〔2013〕108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大同市焦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一矿90万吨/年机械化升级改造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二、项目建设方案
大同市焦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一矿90万吨/年机械化升级改造项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行发〔2010〕35号文批复,同意该项目机械化升级改造。节能评估报告针对4号、5号煤层评估。项目选用适合该矿井资源条件的走向长壁综采放顶煤一次采全高采煤方法和工艺,配备1个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1个综合机械化掘进工作面和1个普通掘进工作面,采掘比为1:2,满足矿井设计生产能力要求。
三、项目能源消耗
该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耗6029吨标准煤(当量值)、10451吨标准煤(等价值);原煤生产综合能耗为6.70千克标准煤/吨(当量值)、11.61千克标准煤/吨(等价值);原煤生产电耗为23.72千瓦时/吨。
四、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节能评估报告各项节能措施,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
项目采用平峒开拓方式,实现“一井一面”高效生产;采用一次采全高综合机械化放顶煤采煤工艺和综合机械化掘进工艺,提高煤炭回采率和巷道掘进效率;优化总平面布置,运输线路短捷顺直,减少煤炭损失和能源消耗;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尽量缩短通风线路;井下运输采用带式输送方式并安装变频设备和软启动装置,尽可能利用位能起动;合理设置配电系统,采用无功补偿措施,减少线路电能损失;综合利用煤矸石。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要选用国家1级能效标准的产品和设备,特别是变压器、空压机、风机、水泵、电机、照明器具等,推荐选用列入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目录的产品(设备)。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五、项目应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项目设计单位应依据本审查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在项目建设中予以贯彻落实。
六、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将作为对项目节能评估验收的重要依据。请你厅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如项目用能工艺、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七、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八、本审查意见有效期两年,与该项目节能评估文件一并作为申请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批(核)准文件及项目设计、施工的重要依据。两年内取得项目批(核)准文件的,本审查意见的有效期顺延并与项目批(核)准文件的有效期一致;有效期届满后不再延续,并自行失效。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1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8_23707.xtj&pg=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