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委、省属企业: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5〕631号)精神,请你们尽快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具体要求请登录网站http://hzs.ndrc.gov.cn/newzwxx/201503/t20150320_668109.html查看。
二、经信系统可申报节能、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项目以及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
三、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内容包括:
1. 可行性研究报告;
2. 项目核准(备案)文件;
3. 节能审查意见或节能等级备案表;
4. 环评批复文件;
5. 土地预审意见;
6. 规划选址批复;
7. 资金证明材料(银行贷款承诺、自筹资金证明等);
8. 企业基本情况表;
9. 项目基本情况表;
10. 在“中央投资项目编报软件”中导出的电子版。
四、请将相关申报资料于4月8日前送至我委。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4月3日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8_37812.xtj&pg=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