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经信委:
你委报送的《关于对太原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退城搬迁入园建厂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节能评估报告进行审查的请示》(并经信节能〔2013〕22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省节能中心对太原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退城搬迁入园建厂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节能评估报告的评审意见。
二、本审查意见与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一并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1月19日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8_34490.xtj&pg=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