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经信委:
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是国务院今年重点督查的一项工作,各市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政府的三个文件精神(国发〔2013〕30号、晋政发〔2013〕42号、晋政办发〔2014〕6号),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全面掌握各市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督促各市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目标,请各市开展认真自查工作,我委将在各市自查的基础上适时开展督查工作。
一、自查内容
(一)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 是否出台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相关文件;是否成立相关领导机构和办公室;
2. 是否确定产业发展目标;国家和省政府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出台符合当地实际的政策措施。
3. 是否建立工作落实的目标责任和监督考核机制,相关的统计指标体系是否建立。
(二)产业推进情况
1. 推进高效节能产业情况。节能产品(晋政办发〔2014〕6号文)生产推广使用情况;推进节能技术研发应用情况;实施节能改造项目情况,改造项目完成进度;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情况。
2. 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与清洁生产发展情况。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示范建设情况;资源综合利用重点企业发展情况;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重点产业园区的资源综合利用情况;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技术研发情况。
3. 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情况。节能环保装备生产及应用情况;节能环保装备总装及零部件配套企业发展情况;节能环保装备关键技术创新情况;环保产品及环保服务产业发展情况。
(三)明年的工作思路和安排
1. 结合实际对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提出意见及建议;
2. 提出明年工作的思路、目标(定量和定性)、重点任务、具体政策措施。
二、工作要求
1. 扎实做好基础工作。节能环保产业目前没有明确的统计口径,从国家文件看,纵向三大行业:高效节能产业、先进环保产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横向四个方面:产品、装备、技术、服务等。各市要协调统计部门,摸清基本情况,借鉴外省的经验做法,生产企业统计口径在销售收入500万以上,服务企业规模不限,把各市的企业清单列出来,建立初步的数据统计系统。这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一定要做实做细,为下一步工作推进奠定一个好的基础。
2. 开展认真的自查。晋政发〔2013〕42号已明确成立领导组,下设四个办公室,产业发展办公室设在经信委,推进产业发展各级经信系统责无旁贷,要切实负起责任,委内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统筹负责,委外协调发改、环保、科技、住建等部门做好自查工作,自查时间11月13日—12月5日,请各市于12月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至省经信委节能处。
3. 按时统一报送。在自查过程中,各市要按属地原则充分调研了解节能环保产业相关企业情况,并填写相关统计表与自查报告一并报送。
附表:1. 节能环保产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2. 节能环保企业情况统计表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1月17日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8_33844.xtj&pg=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