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阳煤集团昔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40万吨/年烧碱40万吨/年聚氯乙烯搬迁改造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晋经信节能函〔2016〕69号 晋中市经信委:
你委报送的《关于阳煤集团昔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年烧碱40万吨/年聚氯乙烯项目申请节能评估审查的请示》(市经信节发〔2015〕7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委委托山西省节能中心对该项目进行了节能评审,山西省节能中心出具了《关于阳煤集团昔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年烧碱40万吨/年聚氯乙烯搬迁改造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评审意见》(晋节能中心字〔2016〕6号)。依据评审意见,经我委审查,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
二、项目能源消耗。项目主要能源消费品种为电力、煤等;主要耗能设备包括电解槽、板式升膜蒸发器、氯气压缩机、聚合釜、锅炉、水泵等;主要耗能工序为烧碱工序、聚氯乙烯工序等。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30万吨标准煤(当量值)、56万吨标准煤(等价值)。项目主要产品烧碱、聚氯乙烯树脂、糊树脂有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能评后项目指标为:32%烧碱单位产品综合能耗313.94千克标准煤/吨,优于国家能耗限额标准的能耗先进值315千克标准煤/吨; 45%烧碱单位产品综合能耗429.24千克标准煤/吨,优于国家能耗限额标准的能耗先进值430千克标准煤/吨;聚氯乙烯树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90.31千克标准煤/吨,优于国家能耗限额标准的能耗先进值193千克标准煤/吨;糊树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444.19千克标准煤/吨,优于国家能耗限额标准的能耗先进值450千克标准煤/吨。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节能评估报告各项节能措施,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1. 选用高效节能设备。选用达到国家1级能效标准的产品和设备,特别是压缩机、水泵、风机、电机、变压器、照明器具等,推荐选用列入国家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中的产品和设备。
2. 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 15587),建立健全企业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617),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委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如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项目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五、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2月18日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8_44022.xtj&pg=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