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经信委:
你委上报的《关于申请对我市甲醇汽车试点工作进行验收的请示》(市经信节发〔2015〕10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对你市甲醇汽车试点工作进行预验收,现就具体预验收安排通知如下:
一、预验收时间、地点
1. 时间:2015年11月29日(周日)上午8:30
2. 地点:颐景国际酒店(晋中市榆次区顺城街150号)
二、预验收依据
《工信部甲醇汽车试点工作验收规程》(暂行)
三、预验收专家
魏安力 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副秘书长
牛建业 原山西省机械电子工业厅厅长
降连葆 山西省汽车行业协会会长
石 磊 山西省新能源汽车推广中心主任
申晋宪 原江铃重型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工
苏铁熊 中北大学热能动力学院院长、教授
孟文俊 太原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院长、教授
王 铁 太原理工大学教授
请你委按照《工信部甲醇汽车试点工作验收规程》要求,提前准备齐备验收资料,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保证预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1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8_42676.xtj&pg=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