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阳煤集团兆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的验收意见晋经信节能函〔2017〕186号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阳煤集团兆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验收的请示》(阳煤环保字〔2017〕11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工节函〔2014〕185号)要求,我委委托山西省节能中心对项目开展验收工作。省节能中心组织专家对阳煤集团兆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进行了完工验收评审,出具了《关于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验收工作验收结果的报告》(晋节能中心字〔2017〕8号)。经专家组审核验收材料、现场考察、质询讨论,对该项目出具了专家验收意见。2017年5月18至5月24日专家意见在我委网站公示7天,未收到意见。
根据专家组验收意见,提出如下意见:
一、阳煤集团兆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验收合格。
二、项目总投资10044.95万元,项目节能量为18582.46吨标准煤。
三、项目承担单位应进一步跟踪运行后的节能效果,完善能源管理中心管理制度,加强应急事故处理能力。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5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8_47607.xtj&p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