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的验收意见晋经信节能函〔2016〕579号 临汾市经信委、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山西立恒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的请示》(临市经信发〔2016〕101号)、《关于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管理中心及综合改造项目验收的请示》(太重字〔2016〕5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工节函〔2014〕185号)要求,我委委托山西省节能中心对项目开展验收工作。省节能中心组织专家对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立恒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的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进行了完工验收评审,出具了《关于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验收工作验收结果的报告》(晋节能中心字〔2016〕40号)。经专家组审核验收材料、现场考察、质询讨论,对2个项目出具了专家验收意见。11月8日至11月14日专家意见在我委网站公示7天,未收到意见。
根据专家组验收意见,提出如下意见:
一、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管理中心及综合改造项目及山西立恒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验收合格。
二、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管理中心及节能综合改造项目,项目实际投资4680万元,节能量3017吨标准煤。山西立恒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实际投资6078万元,节能量14062吨标准煤。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系统的完善,开发系统功能,加强计量器具及数据采集系统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校验工作。同时充分利用能源管理中心功能,做好本单位的节能管理工作。
四、临汾市经信委做好对山西立恒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运营管理的监督工作。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2月1日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8_46552.xtj&p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