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晋经信产业字〔2017〕106号 各市经信委,相关行业办,相关行业协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17〕186号),工信部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消费品行业内设有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
2、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消费品等行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工业设计企业。
3、符合《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条件的企业。
4、申报企业的工业设计中心及工业设计企业从业人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含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人员、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比例应不低于80%。
5、其他要求按《办法》执行。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1、各市经信委按照属地管理、择优推荐的原则,负责本地区企业的申报受理、初审和推荐工作。相关行业办、行业协会有义务动员、帮助行业内重点企业根据《办法》第八条所规定程序,通过各市经信委按要求进行申报。
2、本年度申报工作实行集中一次申报,推荐截止时间为5月22日。各市经信委需在此之前将推荐文件及申报材料(均为一式四份,同时报送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光盘)报送至我委产业政策处。
3、企业申报需提交《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见附件2、3)等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申报材料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办法》要求。
二、现有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
(一)接受复核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填写《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见附件),并将填好的表格加盖公章(一式四份,同时报送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光盘)于5月22之前报我委产业处。
(二)接受复核的企业要参照《办法》第四章规定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市经信委、有关行业办、行业协会要充分认识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对于引导企业重视设计创新,促进企业提质增效,进而推动我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
(二)加大宣传。各市经信委、有关行业办、行业协会有责任、有义务做好宣传动员,积极组织相关企业申报,切实把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跟工业文化建设、技改资金申报等工作联系起来,统筹推进。
(三)积极申报。各市经信委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择优推荐,确保申报和复核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有关行业办、行业协会要发挥工作主动性,积极动员重点企业进行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 郭川铭
联系电话:13327404666 0351-2022229(传真同号)
电子邮箱:cyzcc@shanxieic.gov.cn
通讯地址:太原市府东街95号
邮 编:030001
附件:1. 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2. 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2017年版)
3. 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2017年版)
4. 材料清单
5. 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2017年版)
6. 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工业设计企业2017年版)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4月20日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4_47456.xtj&p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