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日前通报了今年一季度环保不达标生产重点企业名单,太原市殷家堡污水净化厂、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出现超标排污情况。
今年一季度,我省重点监控的企业有521家,超标排放企业22家。对此,省环保厅决定对太原刚玉东山热电有限公司、山西河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同煤集团大唐塔山发电厂、武乡和信发电有限公司、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发供电分公司三电厂4家电厂,由责任环保部门按照超标时段扣减脱硫率和脱硫电价。对孝义河东煤焦有限公司、孝义市城财焦化有限公司、山西潞安环能煤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襄汾县鸿达煤化有限公司和尧都区泰华冶炼厂5家焦化厂,由省环境监察总队负责按照超标时段取消焦炭排污费优惠,计算超标期间所应追缴的排污费,送省焦炭集团时行追缴。
据介绍,相关处罚情况将统一向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提供,作为实施企业“绿色信贷”的重要依据。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3_15485.xtj&pg=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