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筑装饰协会日前正式发布《山西省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成立建筑幕墙工程委员会。
省建筑装饰协会提供数据显示,在省城太原,于上世纪90年代末兴起建设建筑幕墙,各种材质的建筑幕墙工程量逐年上升,而建筑幕墙的设计、用材、施工及质量验收由于标准缺失,质量参差不齐,埋下隐患。
我省新制定出台的《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属于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对玻璃、金属、石材等各类建筑幕墙的设计、施工、进场材料验收、质量验收等工程进行了严格技术规范。要求各类建筑幕墙工程必须由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幕墙设计需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设计原因造成的幕墙安全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建筑幕墙的施工单位,应按施工工艺标准并经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施工方对施工全程实行质量监控。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若违反幕墙设计和施工规范规定而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
标准要求建筑幕墙工程所用各种材料、五金附件、构件及组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今后,我省新建投付使用的建筑幕墙工程必须符合该标准,质量验收合格的幕墙工程,相关的质量验收报告将报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3_15499.xtj&pg=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