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经信委:
你委报送的《关于山西省平遥县永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建设20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带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申请节能评估审查的报告》(市经贸发[2012]83号)收悉。经研究,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1、我委于2011年1月以《关于山西省平遥县永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批复》(晋经信节能函〔2011〕33号)对该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进行了批复。
2、平遥县永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由于厂址发生迁移,将生产能力由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变更为20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我委以《关于山西省平遥县永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20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带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改项目核准的批复》(晋经信投资字〔2011〕116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核准。与变更前相比,项目的主要用能工艺、耗能设备、能源消费品种等未发生较大变化。
3、建设规模变更后,项目年综合能耗86520.92吨标准煤(当量值)、104151.22吨标准煤(等价值),可比熟料综合煤耗91.76千克标准煤/吨,可比熟料综合能耗98.69千克标准煤/吨,可比水泥综合电耗84.43千瓦时/吨,可比水泥综合能耗81.77千克标准煤/吨。项目满足国家、省节能有关标准的要求。
4、鉴于项目建设内容没有发生较大变更,原则同意按照变更后的建设内容进行该项目建设,项目采取的节能措施及能评要求仍以原能评报告书结论和我委的批复(晋经信节能函〔2011〕33号)为准。
二Ο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节能变更函
抄报:省政府
抄送:平遥县永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各有关金融机构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8_15893.xtj&pg=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