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经信委:
你委报送的《关于申请交城县山西金虎水泥有限公司40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及配套余热发电项目节能审查的报告》(吕经节能字[2012]23号)收悉,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已经我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评审,且编制单位已按照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补充。
山西金虎水泥有限公司40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配套9000k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水泥熟料124万吨,年产水泥149.2万吨。项目年综合能耗14.93万吨标准煤(当量值)、16.50万吨标准煤(等价值),可比熟料综合煤耗84.62千克标准煤/吨,可比熟料综合电耗51.22千瓦时/吨,可比熟料综合能耗90.92千克标准煤/吨,可比水泥综合电耗82.27千瓦时/吨,可比水泥综合能耗80.44千克标准煤/吨。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合理用能标准、节能设计规范的要求,经评估和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
二、拟建项目应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
三、项目设计单位应依据本审查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在项目建设中予以贯彻落实。
四、项目用能工艺及能源品种的选择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五、本审查意见有效期两年,与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一并作为申请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批(核)准文件的依据。两年内取得项目批(核)准文件的,本审查意见的有效期顺延并与项目批(核)准文件的有效期一致;有效期届满后不再延续,并自行失效。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节能评估批复
抄报:省政府
抄送:山西金虎水泥有限公司、山西金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有关金融机构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8_15892.xtj&pg=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