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ZK6100JG1、ZK6842JG1、ZK6731JG1甲醇城市客车在山西省内进行示范运行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工信部公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09〕第44号)和工信部《关于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2012〕4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1.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和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原则同意你公司生产的ZK6100JG1、ZK6842JG1、ZK6731JG1车型作为试点用车,进入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专项产品公告,按照积极稳妥、安全第一的原则,提供给长治市第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00辆作为甲醇城市客车在长治市进行试点运行。
2.请你公司按照工信部对甲醇汽车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会同相关甲醇生产企业、车辆用户等单位认真细化完善各项运行管理制度和应急工作处置预案,认真做好车辆的定期维护保养等工作,不断改进提升整车技术水平。
3.请你公司加强与工信部及指定中介机构的沟通,认真组织企业和产品准入的相关材料,严格执行相关产品试验、检测和认证程序,争取尽快进入国家专项公告。
4.请你公司加快实施M100甲醇汽车产业化,按照计划实现批量投产和上市销售,并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尤其做好甲醇燃料的安全性和车辆可靠性等维护工作。
5.请你公司定期报告在长治市试点运行中的进展情况。试点运行中涉及到的重要问题,请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和我委。
山西省经信委
2012年11月21日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8_15935.xtj&pg=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