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经信节能函〔2012〕33号关于拨付2007年至2010年部分节能改造项目第三方节能量清算审核工作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有关审核机构:
根据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关于进行2007年至2010年部分节能改造项目节能量清算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晋经信节能字〔2011〕613号)文件精神要求,省经信委委托山西省节能中心等11个节能审核机构和省财政厅委托山西中天紫星会计师事务所对2007年至2010年部分节能改造项目进行了节能量和财政奖励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审核工作从2011年8月开始 12月初结束。现就拨付此次清算审核工作补助经费通知如下:
一、此次审核工作补助经费按照第三方审核机构所承担项目个数进行审核资金拨付,即每个项目拨付审核机构1.6万元,其中节能评审机构1.1万元,财政评审机构0.5万元,此费用已包括所有审核费用(工作补助经费拨款表附后)。
二、由于本次审核项目数量较大请各审核机构务必将本次审核的开销费用明细附后。
特此通知
二O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下载:33附表.doc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8_15906.xtj&pg=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