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委,省节能监察总队: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关于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容积式空气压缩机、通风机、清水离心泵、配电变压器推广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按照工信部《关于上报“节能惠民工程”高效压缩机、通风机、清水离心泵、配电变压器推广信息的通知》要求,对2012年11月1日以来高效节能容积式空气压缩机、通风机、清水离心泵、配电变压器(以下简称四类工业产品)推广信息进行汇总申报。为了进一步推进我省四类工业产品的推广,确保补贴资金的按时拨付,现将推广信息汇总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期间,采购列入国家推广目录内的l高效节能容积式空气压缩机、通风机、清水离心泵、配电变压器等四类工业产品和需求情况。
“节能惠民工程”四类工业产品推广信息统计表下载,请登录山西省经信委网站(www.shanxieic.gov.cn),路径为:山西省经信委网站——处室之窗——节能处——相关文件)。
二、申报时间:
2013年4月20日至2013年4月28日
三、申报内容:
“节能惠民工程”工业产品推广期限暂定为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具体为:
(一)四类工业产品在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期间推广使用信息(见附件1)。
(二)四类工业产品在2013年4月30日至2013年10月31日的需求信息(见附件2)。
四、申报要求
(一)四类工业产品推广期间,摸底、核查工作委托省节能监察总队总负责,各市经信委、省节能监察总队要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市经信委填报“节能惠民工程”高效工业产品推广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见附件3)。本次上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市要及时收集辖区内企业采购和需求信息,确保购买单位能够充分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
(二)请各市经信委在4月28日前,将附件1、2、3相关表格(Excel格式)汇总上报省节能监察总队,省节能监察总队汇总后于5月2日前报省经信委。
(三)按照国家要求,四类工业产品推广期间,将实行月报制,请各市经信委从6月开始,于月度终了5日内上报本地区上月高效节能工业产品推广使用情况。
(四)各市经信委、省节能监察总队及各级节能监察机构要严格遵守省委、省政府和省经信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严格上报程序,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五、联系人员及方式
(一)省经信委节能处
段晋兰岳佩萱
联系电话:0351-30437623041522
(二)省节能监察总队
联系人:许晔薛舒云
联系电话:0351-52793865279355
传真:0351-5279363
邮箱:sxjnjnzd@163.com
附件:1、高效节能工业产品推广情况统计表
2、高效节能工业产品需求情况调查表
3、高效节能工业产品推广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
4、工业产品推广补贴标准
山西省经信委
2013年4月19日
抄送:省财政厅。 |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3年4月22日印发 |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8_15989.xtj&pg=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