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经信委、太原市发展改革委: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3〕408号)要求,经推荐、遴选和评审、公示,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了第一批55家试点园区,并印发了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我省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入选第一批试点园区名单。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4〕287号)转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按照通知及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要求,结合园区产业特色和基础条件,明确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等,编制可行性、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于9月1日前报送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
转发文件请在工信部网站“文件发布”栏目自行下载。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8月5日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8_31123.xtj&pg=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