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委: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5〕497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鼓励生产企业创新节能技术,引导终端用能设备(产品)的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于近期开展国家鼓励发展的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的推荐,并启动2015年度“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现就做好我省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市经信委要根据工信厅节函〔2015〕497号文件中规定的申报要求,认真组织本辖区相关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的研发或生产单位(包括当地的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进行申报,并按文件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将申报汇总表(随文一并上报,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申报材料(文字版一式三份胶状,电子版光盘两份)于9月1日前报省经信委(节能处),逾期不予受理。
2. 有关申报的具体要求请参见“工信厅节函〔2015〕497号文件”。申报表格及相关要求电子版可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子网站中下载(http://www.miit.gov.cn)。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8月4日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8_40277.xtj&pg=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