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节能中心、各市经信委、有关企业:
为全面落实委党组《关于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委党组对资金分配专项整治的要求,在各市对项目进一步核实的基础上,我委委托省节能中心对2014年省节能专项资金予以支持的61项节能项目进行现场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核查内容
1. 项目真实性、是否符合财政奖励范围;
2.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是否符合申报指南要求;
3. 项目建设内容是否与申请内容一致;
4. 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完工项目登记完工时间,未完工项目确定预计完工时间;
5. 项目用能计量装置是否齐备,项目采用何种节能技术;
6. 项目基础能耗情况。
7.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自筹资金到位情况、已完成投资部分的证明票据。
二、现场核查形式
2015年2月2日——2月15日,省节能中心相关人员分成若干组,对61个项目逐一进行现场查看。核查时注意记录相关情况,必要时拍照留证。
三、核查结果报送
省节能中心现场核查后,将项目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委。
四、注意事项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工作纪律,做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核查工作任务。请市经信委及省属企业相关人员配合核查工作并予以监督。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月30日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8_36629.xtj&pg=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