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经信委、有关省直企业:
为全面落实委党组《关于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委党组对资金分配专项整治的要求,请你们对获得2014年省节能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具体核查内容如下:
项目备案、核准及环评报告批复情况,审批文件缺失的项目在12月25日前能否补充完整。
现场核查项目进展情况。包括:项目承担企业生产运行情况,已完成投资,形象进度(土建是否完工、设备是否安装、是否试生产),预计完工时间。
项目是否存在重复申请省级政府资金的情况。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大项目拆分申报或同一项目采用不同名称申报。
节能专项资金到位情况。重点核查:节能专项资金是否全额拨付至企业;若未全额拨付,在哪一级财政滞留,预计
何时可全额拨付。
请各市、省直企业按要求认真核查,并于12月25日前,将核查结果(每个项目分别做出说明)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委节能处,同时按附表填写有关内容。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2月15日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8_35420.xtj&pg=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