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委,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我省工业设计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现代制造业融合,促进工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建设,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印发的《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工信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要求,我委决定开展山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现将《山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和程序,组织做好山西省工业设计中心的申报、管理工作。
山西省经信委
201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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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4_15585.xtj&pg=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