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晋经信产业字〔2015〕98号 各市经信委,省机电、纺织、轻工行业办,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15〕150号),工信部将组织开展2015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申报范围为装备制造、消费品、电子信息等行业领域。上述领域内设有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以及以上述行业领域为主要设计业务的工业设计企业,符合《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条件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及材料
申报企业应符合《办法》第六、七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交《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等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申报材料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办法》要求。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此次申报,按照属地管理、择优推荐的形式进行。各市经信委负责本地区企业的申报受理、初审和推荐工作。有关行业办、行业协会可按照上述要求,组织行业内企业通过各市经信委进行申报。
我委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30日,各市需在此之前将申报文件及相关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纸质及光盘)集中报送我委(产业政策处)。我委将根据各市申报情况,择优向工信部推荐申报。
(三)工作要求
各市经信委、有关行业办、行业协会要充分认识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对引导企业重视工业设计、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协助指导企业做好申报相关工作。
各市经信委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申报推荐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要按照申报要求的基本条件、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认真组织相关企业积极申报;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择优推荐。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 王彦玮
联系电话:0351—2022229(兼传真)
电子邮箱:cyzcc@shanxieic.gov.cn
通讯地址:太原市府东街95号
附件:申报材料清单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4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4_38392.xtj&pg=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