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
根据《农药生产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3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下放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评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原〔2014〕49号)有关规定,我委组织专家对申请换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企业(2015年第1批)进行了评审。经审核,长治市猋晟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11个产品的申报材料符合换证条件,评审通过率为100%。现同意以上5家企业换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换证产品见附件)。
特此报告。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3月3日
(联系人:李鑫 联系电话:0351--2022229)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4_37344.xtj&pg=2